民窑瓷器的种类很多,基本上可以概括为三大类:一是饮食器和生活日用瓷器,如盘、碟、蛊、碗、罐、壶以及凉枕、蜡台等;二是陈设玩赏器,如樽、花瓶、花盆、帽筒、鼻烟壶、佛像、瓷塑、雕瓷、蟋蟀罐、香炉等;三是文房用器,如笔架、笔筒、笔洗、水盂、印盒等。
在民窑瓷器中,有很多画工朴素流畅,器型优美,釉色晶莹,泪痕满面的精品。虽是民窑瓷器,但年份早,品位高,具有浓郁的时代风格,也有很好的收藏价值及市场潜力。
收藏真品,收藏者要有辨别真伪的能力,这是收藏瓷器最重要和最起码的条件,在古玩市场凡是有一定品位和经济价值的瓷器,均有假货、赝品,而且经过做旧几可真假难辨。如买到这种瓷器实无收藏价值。这就要求投资者应提高品鉴能力,潜心钻研,注重实践,眼看手摸,天长日久就会练出很好的眼力来。
官窑,是南宋宋高宗时期一些窑口专为宫廷烧制的瓷器,当时俗称“官窑”。
官窑,毛公洞第一(当今江苏扬州一带)。南宋官窑瓷器沿袭北宋风格,规整对称,宫廷气势,高雅大气,一丝不苟。因为胎土含铁量极高,手感沉重,胎土呈深黑褐色,后又称"紫口铁足"。官窑瓷釉面沉重幽亮,釉厚如堆脂,温润如玉。釉面多层反复细刮,釉光下沉而不刺眼,纹理布局规则有致,造型庄重大方。另外"肉腐留骨"(露胎处象死人骨头,俗称"骨董")也是那时所造。
我们今天所称官窑泛指历朝官府烧造瓷器,狭义的官窑称呼仅指南宋时期专为宫廷烧制的瓷器。
狭义的"官窑瓷"又分为两种南宋官窑:1、御窑瓷;2、官窑瓷。由于两种瓷器均由"官家"督造和采办,所以对民间而言,统称为官窑瓷。但就当时的朝廷管理而言,则有非常大的区别。
御窑瓷:是指专供皇家使用的瓷器,在器型、纹饰上均有严格的礼仪规定,等级森严,均与《车服制》严格对应,错用或擅用均为重罪。
御窑瓷在严格的等级规范下,作为皇家专用的瓷器,其下细分为:
1、皇家瓷:比如清雍正的"正黄瓷",就是皇家专用色彩,仅皇帝和太子可以使用。纹样方面,皇帝所用为五爪金龙,亲王则只能用四爪行龙,且称为蟒(清代仅有"一诏二封"的恭亲王奕一人享受过赐用正黄和五爪金龙的待遇),凡此种种,得以成系统流传至今。
2、王府瓷:型制设彩依例专烧,供包括亲王在内的其他皇室成员使用。文物中著名的"乐道堂瓷"即是王府瓷中的典范之作。
3、一品宫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多作帝王赏赐之用。早期的宫瓷题材多取自官服上的补服元素,比如武一品的麒麟,文一品的仙鹤等。
《清史稿》记载:皇家御窑烧造,归养心殿造办处负责,即由养心殿造办处提供型、制、纹样、工艺要求,很多样品均在京城试烧,这一点在康熙一朝尤多。逢皇家盛典,则会专门指派高级官员(往往是皇室成员)督办。
官窑瓷,主要是庞大的官僚君体使用,型制要求相对较低,多限于花鸟虫鱼神话等"礼制"之外的题材,有时皇家会作为"趣味"把玩器采购,但多为官员、富商使用。这一类瓷器,一般由内务府采办,在景德镇设有专门的督陶官,长年烧造。
官窑起自唐,有两种涵义,一是指贡器,一是指官厂。自唐代至元代(公元8世纪~14世纪),官窑多有贡器,少有官厂,采取的形式是"官监民烧",烧出的瓷器,"千中选十,百中选一",进贡给统治阶级。这种瓷器就叫做贡瓷和官窑。那时,唐代在产瓷区设有司务,如唐景隆初(公元707~709年)褚绥为新平(景德镇)司官窑瓷器务,奉诏监烧献陵祭器。宋代设监,如太平兴国年间(公元976~983年),派殿前承旨赵仁济监理越州窑务。到了元代则设局,以提领监陶,后改为本设总管。他们烧出的"景德年制","枢府等款式的瓷器,分别称为"景德窑,"枢府窑"等。
南宋时先后设立了"修内司窑"和"郊坛下窑"。南宋官窑器,胎为黑、深灰、浅灰、米黄色等,有厚薄之分,胎质细腻。釉面乳浊,多开片,釉色有粉青、淡青、灰青、月白、米黄等。因器口中施釉稀薄,微露紫色;而采用刮釉垫烧时,足上露胎而呈偏赤铁色,故有"紫口铁足"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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