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艺术品拍卖市场天价频出,然后伴随着这股艺术品收藏热潮却是层出不穷的假古董、假文物。这其中鉴定队伍鱼龙混杂,鉴定证书满天飞,法律不完善使得制售赝品行为屡禁不止,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遭遇一场严重的信任危机。面对艺术品市场的乱象丛生,近日,国家文物局、广电局、文物学会、博物馆等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意见,这些政策或许并不能杜绝艺术品市场的种种险象,但是的确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这些措施涉及到了文物鉴定、文物拍卖、鉴定节目等主要三大方面的问题。其中尤为惹人关注的是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的规范管理。在国家文物局与国家广电总局联合发表的《关于加强对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管理的通知》中,规定鉴定类节目中出现的用于鉴定的文物必须为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合法方式取得的文物;节目中出现的用于鉴定的文物必须为法律规定允许买卖的文物;文物鉴定类广播电视节目不得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不得利用文物鉴定类节目开展模拟交易、广告推销等文物商业经营活动。 除了命令禁止,还对鉴定类节目内容进行规范,指出此类节目要科学展示文物鉴定的复杂过程,明确提示投资文物收藏的风险,文物估价要提供市场依据。为确保文物鉴定类广播节目内容的真实,通知还规定,不得在节目中编造文物流传故事、诱导“持宝人”杜撰虚假收藏故事。不得由演员扮演“持宝人”,不得暗示或要求专家修改文物评估结果、高估文物市场价格。可以说,对鉴定节目进行了比较详细的规范,对于执行情况,我们可能还有一段时间的观察。
除此之外,国家文物局在《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的意见》中,规定了一些具体意见。其中,在文字上也作起了文章,规定拍卖企业所有拍卖图录显著位置刊登相关批复文件,拍卖图录文字严禁使用“罕见”“仅存”“国宝”等诱导性的词语,不得擅自更改标题的定名。
政策是好政策,担忧的就是执行力,规定得再好如果没有执行力,这个政策也就打大问号了,更何况艺术品市场还是这么的不完善,还有这么多的漏洞。所以,作为想投资的每一位收藏者,作为普通百姓,艺术品投资还是一定要谨慎再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