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皇岗海关对一批暂扣物品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这批暂扣的物品实属国家禁止出境的重点文物。这其中包括19世纪末的铁贴金镂空花纹香炉、19世纪末的铜花鸟纹船形挂灯、20世纪初的银提梁壶等在内的58件明文禁止出境和限制出境的文物。
这些文物原本应该放在文物展厅里展览,而它却出现在了一位日籍旅客的行李箱里。据深圳皇岗海关日前对外公布,经广东省文物鉴定部门鉴定,该关6月23日查获这批58件物品全部属国家文物,其中57件为国家禁止出境文物。
该案件是否涉及文物走私罪?据深圳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介绍,首先要看文物是否为禁止出境的文物,现在已经确定该日籍男子携带的文物有多样属禁止出境的,此外,还要看该男子是否有主观故意,即明知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仍决意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而这方面,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鉴定报告显示,57件禁止出境类文物分别是:铁贴金镂空花纹香炉1件(19世纪末)、铜花鸟纹船形挂灯1件(19世纪末)、清末古书籍55册(1869年~1890年),其中钱大昕撰《十架斋养心録》8册、王世贞《龠州山人诗集》4册、顾炎武《音学五书》12册、《古诗源》6册、俞樾编《东瀛诗选》16册、王琦编《李长吉歌诗》3册、《温飞卿诗集》2册、《近思録》4册。限制出境类文物:银提梁壶(20世纪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