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器业 明清时期景德镇瓷业分为两大行业,按商品瓷分则为两大类。明代瓷业分为圆器业和印器业,以商品瓷分则称圆器和印器,至清代则将印器改为琢器,在这两大类之下又分为很多花式(品种)。圆器业的生产规模、产品数量很大,其生产出来的商品瓷叫圆器。之所以叫圆器,是以做坯的方式及其制作工艺的难度来区分的,凡是用轮车一次性可成型的器物均属圆器类。
圆器行业中在清代包括十一个行业,即一、脱胎器;二、二白釉器;三、四大器;四、四小器;五、冬小器;六、冒饭器;七、灰渣器;八、古器;九、满尺器;十、七五寸器;十一、官古令盅器。民国时期灰渣器分为灰(可)器和渣器二业,因此民国时圆器类下分十二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