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年多的筹备,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将于近期正式成立。国家艺术基金理事会是基金决策机构。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为文化部直属事业单位,具体负责基金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家艺术基金设专家委员会,承担基金咨询、评审、监督等职责。
国家艺术基金为公益性基金,坚持文艺“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原则,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 拨款,同时依法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将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资助范围包括艺术创作生产、宣传推广、征集收藏、人才培养等。
国有或民营单位和个人均可按申报条件申请基金资助,资助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和特别项目,资助方式包括项目资助,即根据项目申报类别及评审情况予以相应资助;优秀奖励,即对优秀作品、杰出人才表彰奖励;匹配资助,即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支持艺术发展,对获得 其他社会资助的项目进行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