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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监督管理法》3月1日起实施  违规罚款万元

来源:景德镇市传统粉彩瓷研究院 时间:2014-07-31 编辑:张博 点击:1378

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布新制定的《拍卖监督管理办法》,办法自201331日起施行,现行《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新办法突出强调“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明令禁止拍卖企业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其他拍卖企业的商业信誉,雇用非拍卖师主持拍卖活动等。

  对上述违法行为,除由工商机关予以警告外,可并处10000元以下的罚款。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拍卖企业6700多家。2012年,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违法拍卖案件70多件,涉案金额3100多万元。

相关链接:

    《拍卖监督管理办法》

            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负责人就《拍卖监督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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